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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開始申請前準備事項

於開始申請前,請自請見此確認每一位孩童所需的必備文件和申請對象類別。

2.關於申請方法

尚未註冊用戶者,請於註冊新用戶頁面輸入電子郵件信箱及密碼(含確認用部分)後,點選『註冊新用戶「新規登録」』按鈕。
※密碼長度請輸入8碼以上,並含英文字母及數字。
此外,不得使用電子郵件信箱名稱(@符號前的部分)。

將發送確認碼至所輸入的電子郵件信箱,請於『輸入確認碼「確認コード入力」』欄位輸入後,點選『驗證「検証する」』。

如輸入正確確認碼,即可進入我的頁面。

之後如欲進入我的頁面,請於登入頁面的『電子郵件信箱「Eメールアドレス」』及『密碼「パスワード」』欄位個別輸入電子郵件信箱及密碼後,點選『登入「ログイン」』即可進入。

登入我的頁面後,請點選畫面上方的『自此處〝申請(「申請はこちらから」)〞』開始申請。

將切換至『首先(申請前確認)(「はじめに(申請前の確認)」)』畫面,在確認完以下內容後,請點選『前往〝註冊(「登録へ進む」)〞』。

●於中途中斷申請者,已輸入內容將會自動保存。
請於我的頁面首頁『申請・發放狀況(「申請・支給状況」)』的一覽表中,選取重啟申請草稿。

●本頁面為符合以下情況者的申請頁面。
如不符合以下情況者,於申請時須自其他頁面註冊或事先聯絡,不得由本頁面進行申請。
請於入口網站確認所需手續後,進行相關手續。

・因受配偶等家暴而接受庇護安置者等,於處理住處資料需特別考量時

將顯示『關於利用規約等(「利用規約等について」)』的畫面,請自請見此確認內容後,點選『同意上述內容並往下一頁「上記に同意し、次へ進む」』。

將顯示『誓約・同意事項「誓約・同意事項」』的畫面,請確認以下頁面內容後,點選『同意上述內容,往下一頁「上記に同意し、次へ進む」』。

誓約・同意事項

  • 申請對象為符合018支援補助金發放條件者。
    申請對象為符合以下兩項條件者。
    ① 自2005年4月2日至2024年3月1日出生者
    ② 設籍於東京都內者(原則※)
    ※ 因就學・就職・療養等暫時居住於東京都外者也列為申請對象。
  • 將毫無遺漏地申報自東京都外遷入,以及自東京都內遷出(預定)的狀況。同意如實際於東京都內居住時間與申報情形有異時,需繳回非於東京都內居住期間的補助金。
  • 同意為審核等是否符合018支援補助金的發放條件時,可利用東京都所持有的關於認定申請人及申請對象的住民基本台帳資料等登記簿等,或關於申請對象領取兒童津貼情況的相關資料,以及關於申請對象進入兒童養護設施或經由養父母撫養等情況的相關資料。
  • 如上述同意可利用的登記簿等,有無法確認之事項時,將提出相關文件。
  • 同意當東京都確定發放補助金後,因認定申請書的資料不全無法匯款等因素而導致未完成付款時,於完成修正認定申請書前,無法領取補助金。
  • 同意申請對象的代理人進行認定申請時,當確認補助金發放後,如發現認定申請人不符合申請對象代理人條件時,將終止領取資格。
  • 同意如發現認定申請人未對申請對象行監護之實時,將取消領取資格。並同意,如申請令和5年度〔令和5年(2023年)4月~令和6年(2024年)3月〕的補助金發放,於令和5年度補助金認定申請截止日前,如其他申請對象監護人,同時提出因配偶家暴而受庇護安置的認定申請,且已獲得認定,則即使已領取補助金,該認定將被取消,並需繳回補助金。
  • 同意如於補助金發放認定後,將申請對象交由養父母撫養等或進入兒童福祉設施時,則取消認定資格。
  • 同意於審核018支援補助金認定申請發放條件時,東京都可將認定申請人或申請對象相關資料交予委辦機構。並同意如委辦機構變更時,可將認定申請人或申請對象相關資料交予新的委辦機構。
  • 認定申請人及申請對象皆非暴力集團成員,並與暴力集團無任何關聯。
  • 同意如有與誓約・同意事項相悖之事實,或申請時存在虛報或與事情相異之情形且經查獲者,將繳回補助金。

將顯示『確認申請對象年齡「対象者の年齢確認」』畫面,如孩童未滿18歲請點選上方按鈕;如有1人以上年滿18歲或滿18歲的本人進行申請時,請點選下方按鈕,並點選『往下一頁「次へ進む」』。

3.註冊申請人資料

將顯示『選擇驗證本人身分方法「本人確認方法の選択」』畫面,請點選『往下一頁「次へ進む』」

上傳身分證件照片驗證本人身分
上傳事先備妥的本人驗證證件(2件)照片。如證件上有記載個人號碼或保險人號碼等時,須進行遮蓋處理(使其無法窺見)。

將顯示以下畫面,於選項中選擇欲提出文件,並上傳照片。

※如證件上有記載個人號碼或保險人號碼等時,須進行遮蓋處理(使其無法窺見)。關於遮蓋方法,可於拍攝前以便利貼或便條紙等將指定部分隱藏遮蓋,或是在拍攝或掃描後將照片中指定部分以影像加工軟體等塗蓋。
※提出時限提交有效期間內的證件,或原則上自發行日起3個月內的證件。
※如證件背面等有追加事項,也請上傳。
※如資料上有記載認定申請人(申請人)或申請對象(兒童)目前住址,請將「區市町村名」之後的部分進行遮蓋處理。
(如:東京都新宿區西新宿2-8-1 → 東京都新宿區)

※上傳檔案有下列限制。
 檔案格式:JPEG / JPG / PDF / PNG
 單一檔案大小上限:5MB
※即使上傳相同的本人驗證證件,也僅視為1件。
※正面及背面均有記載的文件,上傳兩面視為1件。請詳細確認上述說明,並上傳照片。

完成本人身分驗證後,將顯示以下畫面,請輸入申請人資料及銀行帳戶資料,並上傳匯款帳戶確認文件。

・關於姓名「氏名」
※請於姓氏與名字之間輸入空格(全形)。
※如姓氏與名字之間無法區分,請於字尾處加上空格。

・關於姓名(片假名)「氏名(フリガナ)」
※請以全形片假名輸入,並於姓氏與名字之間輸入空格(全形)。
※如姓氏與名字之間無法區分,請於字尾處加上空格。

・關於地址「住所」
※住址請輸入至區市町村名為止。

完成本人身分驗證後,將顯示以下畫面,請輸入申請人資料及銀行帳戶資料,並上傳匯款帳戶確認文件。

・關於金融機構「金融機関」
※輸入金融機構名稱即可搜尋。

・關於分行「支店」
輸入分行名稱即可搜尋。

・關於帳戶名稱「口座名義」
※請以半形片假名輸入,並於姓氏與名字之間輸入空格(半形)。
※日文拗音等小型字體請以一般字體大小輸入。(如)トウキョウメイギ→ トウキヨウメイギ

※補助金匯款帳戶,可選擇申請人名義帳戶或申請對象(兒童)名義帳戶。如希望匯款至申請人名義帳戶,請於下方匯款帳戶欄位進行填寫。
※如欲指定申請對象(兒童)名義帳戶,則無須輸入請直接點選『往下一頁「次へ進む」』。

※由年滿18歲的申請對象本人進行申請時,請於此處畫面輸入銀行帳戶資料。
※於輸入郵貯銀行帳戶資料時。請填寫郵貯銀行的記號・番號。匯款用的帳戶號碼則無須填寫。

完成本人身分驗證後,將顯示以下畫面,請輸入申請人資料及銀行帳戶資料,並上傳匯款帳戶確認文件。
全部完成後,請點選『往下一頁「次へ進む」』。

・關於匯款帳戶確認文件
※請提出可確認領取帳戶的金融機構名、分行名、分行代碼、存款種類、帳號、帳戶名(包含片假名名義在內)之文件。
※如為WEB存摺・網路銀行,請上傳相關畫面截圖。
※如為金融卡,請上傳卡片正面照片。此外,如為有信用卡功能的金融卡,請遮蓋信用卡號碼。

4.註冊申請對象(兒童)資料

申請人資料註冊完成後,將顯示以下畫面。請點選『輸入申請對象資料「対象者情報の入力」』註冊申請對象(兒童)資料。

將顯示以下畫面,請輸入於申請開始前自請見此確認過的申請對象類別,並自候選類別中點選符合的選項。
接著,與註冊申請人資料相同,請依畫面各項目輸入。

依申請對象類別,可能會要求輸入『確認於東京都內居住狀況「都内在住状況の確認」』。
請選擇符合選項並進行輸入。
輸入完成後,請點選『往下一頁「次へ進む」』。

「註冊申請對象(兒童)資料」完成後,將顯示以下畫面。
請點選『提出文件種類「提出する書類の種類」』,選擇欲提出文件,並請自『上傳檔案「ファイルをアップロード」』上傳照片。
資料上傳完成後,請點選『往下一頁「次へ進む」』。

※如證件上有記載個人號碼或保險人號碼等時,須進行遮蓋處理(使其無法窺見)。關於遮蓋方法,可於拍攝前以便利貼或便條紙等將指定部分隱藏遮蓋,或是在拍攝或掃描後將照片中指定部分以影像加工軟體等塗蓋。
※提出時限提交有效期間內的證件,或原則上自發行日起3個月內的證件。
※如資料上有記載認定申請人(申請人)或申請對象(兒童)目前住址,請將「區市町村名」之後的部分進行遮蓋處理。
(如:東京都新宿區西新宿2-8-1 → 東京都新宿區)

※如證件背面等有追加事項,也請上傳。
※符合下列條件者方可上傳。
 檔案格式:JPEG / JPG / PDF / PNG
 單一檔案大小上限:5MB
※於提出文件中,標示 * 部分為必備文件。

依申請對象類別,可能會要求輸入『聲明書「申立書」』內容。
請選擇相關選項並完成輸入。
完成輸入後,請點選『往下一頁「次へ進む」』。

聲明書

  • 未成年監護人之聲明
    申請人為申請對象之未成年監護人時
  • 分居監護之聲明
    申請對象因就學、就職、療養等事由與申請人分居,但與申請人為同一生計時
    或申請對象之父母(或未成年之監護人)居住於東京都外,由居住於東京都內受維持生計之父母等所指定照顧者進行認定申請,且受父母指定照顧者和申請對象分居時
  • 關於海外留學之聲明
    申請對象暫時於海外留學時
  • 與申請對象同居之聲明
    關於申請對象和有其監護權並為同一生計之申請人,住民票上地址與現居住地相異時(因受配偶家暴(DV),故現居住於與住民票上地址相異之處時)
  • 受父母指定者之指定通知書
    當申請對象之父母(或未成年監護人)居住於東京都外,而由居住於東京都內且受維持生計之父母等所指定照顧者,進行申請時

依申請對象類別會顯示『上傳聲明書文件「申立書書類アップロード」』畫面。
選擇欲提出文件,請自『上傳檔案「ファイルをアップロード」』上傳照片。
資料上傳完成後,請點選『往下一頁「次へ進む」』。

※符合下列條件者方可上傳。
 檔案格式:JPEG / JPG / PDF / PNG
 單一檔案大小上限:5MB
※於提出文件中,標示 * 部分為必備文件。此外,當可選擇確認家人關係文件時,須提交其一資料。

接著將顯示『登錄匯款帳戶資料「振込口座情報の登録」』畫面。
請於領取帳戶選擇『申請人名義「申請者の名義」』或『申請對象(兒童)名義「対象者(子供)の名義」』。
如選擇『申請對象(兒童)名義「対象者(子供)の名義」』,請參考「3. 註冊申請人資料」輸入匯款帳戶資料。
輸入完成後,請點選『往下一頁「次へ進む」』。

如於『登錄匯款帳戶資料「振込口座情報の登録」』畫面,選擇『申請對象(兒童)名義「対象者(子供)の名義」』則會顯示『上傳領取帳戶確認文件「受取口座確認書類アップロード」』畫面。
請參考「3. 註冊申請人料」上傳檔案。
資料上傳完成後,請點選『完成輸入(回到一覽表)「入力を完了(一覧へ戻る)」』。

將顯示『申請對象(兒童)一覽表「対象者(子供)の一覧」』畫面,請確認所輸入的孩童資料是否已在資料上。如欲確認資料或進行修正,請點選各項目的『顯示/編輯「表示/編集」』。
如欲註冊多位孩童資料,請點選『追加申請對象「対象者の追加」』,即可註冊第二人以後的資料。
註冊完成孩童資料後,請點選『前往最後確認「最終確認へ進む」』。

5.確認註冊内容

將顯示『確認註冊內容「登録内容の確認」』畫面,請確認到此為止所輸入的資料是否正確。
如確認無誤,請點選『進行認定申請「認定請求をする」』,顯示下一頁的畫面,即完成申請手續。

6.申請完成

顯示『完成申請「申請完了」』畫面,代表已完成申請。
畫面中將顯示以W開頭的8位數『認定申請受理號碼「認定請求受付番号」』,請別忘了須確實妥善保管。

・關於審查
關於發放認定是否獲准,將經過審核後於12月16日後,依序於我的頁面進行通知。

申請內容可於我的頁面的『申請・發放狀況「申請・支給状況」』進行確認。

・關於資料不全
如申請內容不全,將於我的頁面進行通知。請確認內容後,修正補齊。

將發送受理申請郵件至所註冊的電子郵件信箱。
敬請確認。